|
广东韶关一名教师的两份工资单见证10年发展 “咱山区老师的收入翻了好几番” 记者日前在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采访时,黄田坝小学的罗老师同记者聊起了自己的“人生账本”,10年前和今天的两份工资单让她感叹不已:“10年,山区老师的收入翻了好几番!” 1999年,刚参加工作的罗老师每月仅领500多元工资,在当地属于“低收入人群”。“我当时只有一个念头,早知道老师收入那么低,就不入这一行了。”那时,罗老师住在父母家里,省下了住宿费和伙食费,工资也仅够自己日常的零用开销,小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2009年,罗老师的月收入超过2400元,大致与本地公务员相当。“现在的收入水平在武江区可算中等,今年我在农村小学支教一年,支教结束后,学校将为我办理高级教师的聘用手续,月收入将达到2900元。”在父母的支持下,罗老师和丈夫还自建了小洋房。 韶关地处经济相对落后的粤北山区,市委、市政府把教育摆到了优先发展的位置。2004年,韶关市政府发文要求“在增加教师津贴、补贴标准时,韶关市按略高于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进行测算,确保教师工资的实质性增长。”目前,韶关全市教师工资平均水平津贴、补贴高于公务员,在广东率先实现了中小学教师福利待遇“两相当”(即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县域内农村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城镇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现在,全市教师工资都已经列入财政统发,每一位教师手中都有了一张银行卡,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从此杜绝了拖欠教师工资的现象。”韶关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韶关还切实提高教师福利待遇,通过加大财政投入,解决教师医保问题,使全市教师医疗保险与公务员同等待遇。2008年,韶关教育系统人均缴费1220多元,政府缴费共3850多万元。 “因为甲瘤2次住院、2次大手术,花费8000多元,医保报销5000多元,自己才出2000多元,大大减轻了我的家庭经济负担。”罗老师高兴地说起她受惠于医保的真切感受。老师们反映,现在凭医保卡当场结账,享受福利的同时,也享受到了方便快捷。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韶关市在保障并切实提高全市教师福利待遇的基础上,评优评先政策向农村教师倾斜,各县也出台系列奖教奖学政策和优待教师的政策,留住山区人才。 ■本报记者 赖红英 刘慧婵 通讯员 严志均 刘炬 《中国教育报》2009年9月11日第2版 |
- 发表评论
-
- 最新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