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宏启(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北京 100875)
在建国60周年之际,我们有必要对基础教育管理的诸多情况进行回顾与反思。笔者将从为什么管、谁来管、管什么和怎么管几个方面,描述我国基础教育管理60年的发展历程,并在梳理史实的基础上,运用现代管理的标准对其进行简要评价。现代管理的本质是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即科学管理、民主管理、依法管理。本文中“基础教育管理”主要指各级政府对于普通中小学的行政管理。
一、管理目的:为什么管?
在国家宏观教育管理中,最重要的决策是确定教育目的,这是教育行政管理和教育政策制定的首要任务。我国基础教育要培养什么样的人?服务什么样的社会?60年来,在科学、合理确定教育目标方面,我国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了新中国教育的性质和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该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这一规定确定了新中国教育的现代走向,但可惜持续时间不长。1952年教育部颁发的《中学暂行规程(草案)》和《小学暂行规程(草案)》,都把“全面发展”作为教育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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