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国(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上海 200240)
对一个学生在春游中受伤后各方的责任承担情况进行案例解析。学校组织的春游活动属于校外活动。学校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将校外活动交由第三方具体承办,并不导致校外活动性质的变化,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学校管理、保护学生的法定义务。学校与经营者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导致学生伤害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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